营业时间

全馆营业时间

周一 ~ 周四 11:00~21:30
周五(包含例假日前一日) 11:00~22:00
周六-周日(包含例假日) 10:30~22:00

※ 如遇特殊情况,请至馆内公告查询最新营业时间

服务台服务

※INMALL/1F
  • 咨询服务

  • 协寻广播

  • 医药箱

  • 顾客遗失物
    拾获物处理

  • 换开三联式发票
    加盖统一发票章

  • 外籍顾客
    退税服务

  • 停车优惠办理

  • 顾客意见受理

楼层介绍 ※详细情报内容请确认楼层介绍

其他贴心服务

  • 哺集乳室 INMALL 1F/2F/GF
  • 尿布更换台 全馆
  • 儿童厕所 INMALL 1F/2F
  • 无障碍专用厕所 全馆
  • 無障礙專用電梯 全馆
  • 服装修改室(收费) OUTMALL 1F
  • 电子寄物柜 OUTMALL 1F INMALL 1F/GF
  • ATM自动提款机 INMALL 1F
  • 吸烟室  INMALL 1F/2F
  • 心脏除颤器  INMALL 1F/2F
  • 出租车站 北口
  • 接驳车
  • 投币式婴儿车 INMALL/1F/2F
  • 免费无线网络 各楼层
楼层介绍 ※详细情报内容请确认楼层介绍

退税说明

  • 办理地点

    1F楼服务台

  • 申请对象

    持下列证照入境且自入境日起在中华民国境内停留日数未达183日之旅客

    非中华民国之护照

    非加注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之中华民国护照

    旅行证

    入出境证

    临时停留许可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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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金额条件

    一日之购物总金额达NT2,000元以上(含税,自2016/5/1实行)

  • 申请期间

    购物当日(营业时间内)

  • 免税商品

    任何日常生活用品,但不包含以下商品:
    在台湾境内已全部或部分使用之可消耗品或服务类商品。(如食品、运送费等)
    ※此次出境时,由本人亲自携带出境的商品,须于90日内携带出境

  • 需出示资料

    当日消费之统一发票(非三新奥特莱斯发票不可办理退税)
    本人护照或出入境许可证
    将开立「外籍旅客购买特定货物退税明细申请表」

  • 退税额

    实价内含的5%税款

  • 手续费

    退税款的20%

  • 退税形式

    现金、支票及信用卡

  • 退税方法

    持「外籍旅客购买特定货物退税明细申请表」、「购买发票」、「购买之货物」于海关办理查验及退税。

  • 遗失物招领

    注意事项

    • 为配合各行政机关作业,拾获物(掉落物)在15日内自本设施移交至警察局。
    • 拾得现金等贵重物品时将产生「拾得者权利」,拾得者得以主张「所有权(物体本身的权利)」或「报酬(谢礼)」。
    • 拾获物(掉落物)为易腐败者,本设施将自行抛弃。
    • 若拾得者对食品等易腐败者坚持主张拾得者权利,请拾得者自行将物品送至地方派出所。

    致遺失物品的顧客

    • 如有关领取遗失物问题,请洽本设施服务台,或致电客服专线02-2606-866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