营业时间

全馆营业时间

週一~週五 11:00~21:30
週六~週日(含国定例假日) 10:30~21:30

※ 部分专柜有营业时间不同之状况

※ 如遇特殊情况调整营业时间,请参考店内或网站公告

服务台服务

※OUTMALL/1F
  • 咨询服务
  • 协寻广播
  • 简易伤病护理
  • 顾客遗失物
    拾获物处理
  • 换开三联式发票
  • 外籍顾客退税服务
楼层介绍 ※馆内现场公告为主

其他贴心服务

  • 哺集乳室 IN MALL 1F/2F
  • 尿布更换台 全馆
  • 儿童厕所 IN MALL 1F/2F
  • 無障礙專用廁所
    无障碍专用厕所 IN MALL 1F/2F
  • 無障礙專用電梯 全馆
  • 服装修改室(收费) OUT MALL 1F
  • 电子寄物柜 OUT MALL 1F IN MALL 1F
  • ATM自动提款机 IN MALL 1F
  • 吸烟室 IN MALL 1F/2F
  • 心脏除颤器 OUT MALL 1F
  • 出租车站 南二口
  • 投幣式輪椅租借
    投币式轮椅租借 IN MALL 1F
  • 投币式婴儿车 IN MALL 1F
  • 免费无线网络 全館
  • 共享充电宝租借 服务中心 1F
楼层介绍 ※馆内现场公告为主

退税说明

  • 办理地点

    1F服务台

  • 申请对象

    持下列证照入境且自入境日起在中华民国境内停留日数未达183日之旅客

    非中华民国之护照

    非加注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之中华民国护照

    旅行证

    入出境证

    临时停留许可证

  • 金额条件

    一日之购物总金额达NT2,000元以上(含税,自2016/5/1实行)

  • 申请期间

    购物当日(营业时间内)

  • 免税商品

    任何日常生活用品,但不包含以下商品:

    在台湾境内已全部或部分使用之可消耗品或服务类商品。(如食品、运送费等)

    此次出境时,由本人亲自携带出境的商品,须于90日内携带出境

  • 需出示资料

    当日消费之统一发票(非三中港奥特莱斯股份有限公司发票不可办理退税)

    本人护照或出入境许可证

    将开立「外籍旅客购买特定货物退税明细申请表」

  • 退稅方法

    持「外籍旅客购买特定货物退税明细申请表」、「购买发票」、「购买之货物」于海关办理查验及退税。

  • 退税额

    实价内含的5%税款

  • 手续费

    退税款的20%

  • 退税形式

    现金、支票及信用卡

遗失物招领

注意事项

  • 为配合各行政机关作业,拾获物(掉落物)在7日内自本设施移交至警察局。
  • 拾得现金等贵重物品时将产生「拾得者权利」,拾得者得以主张「所有权(物体本身的权利)」或「报酬(谢礼)」。
  • 拾获物(掉落物)为易腐败者,本设施将自行抛弃。
  • 若拾得者对食品等易腐败者坚持主张拾得者权利,请拾得者自行将物品送至地方派出所。

致遺失物品的顧客

  • 如有关领取遗失物问题,请洽本设施服务中心,或致电客服专线04-2521-8999